1956年,我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更好地保护、监测和研究鼎湖山的植物资源及其森林生态系统,1956年,时任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研究所(今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所长的陈焕镛教授提议在鼎湖山设立树木园。2月27日,中共广东省委批复同意设立鼎湖山树木园,并在原鼎湖林场内划出1.7万亩自然林归入鼎湖山树木园范围。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秉志、陈焕镛等5位科学家提出的关于划定天然林禁伐区保存自然植被以供科学研究的需要的第92号提案得到通过。至此,新中国的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宣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