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如何向日本表示强硬态度?
11月26日晚,赫尔向日本野村大使面交文件,提出关于美日两国政府及所有其他政府之间的四条基本原则。“每一个及所有国家及领土完整及主权不可侵犯的原则。”美国明确表态不能够侵略另一个国家的领土完整及主权,也反对日本对中国领土,对中国主权的侵略。文件的重点是提出了美国政府与日本政府所拟采取的十条步骤。在这些步骤中,美日将缔结贸易协定,互相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彼此解冻在各自国家的存款,但是,日本必须首先停止对中国和法属中南半岛等地的侵略。十条里最重要的是第三条、第四条。第三条,日本政府从中国及中南半岛撤退所有陆海空军及警察的武力。第四条,美国政府与日本政府无论在军事上或政治上或经济上,不支持除去暂时以重庆为首都的中华民国政府以外任何其他政府或政权,也就是不承认汪精卫的汉奸政府、王克敏在华北成立的维新政府。
按照以上各项做,日本自1894年甲午战争以来侵略中国所取得的利益和成果都将吐出来,从中国撤兵,放弃对汪伪政权的承认,重庆国民政府成为中国当时唯一的合法政府。美国国务卿提出的这些条件和以前提出的对日本妥协条件不一样。原来美国承认冻结的财产可以解冻,停止的贸易可以恢复,可以继续向日本提供石油。但是现在美国表示日本军队陆军、海军、空军都必须从中国领土撤退。美国政府、日本政府都只能承认重庆国民政府,不能够承认汪精卫的汉奸政权,美国政策有了一个180度的转变。
本来日本特使已经得到消息,美国政府准备妥协,以为大势已定。接到美国政府让他们到国务院的消息时满面笑容,觉得已经完成了跟美国谈判的任务。等到他们进到美国国务院,从美国外交部长手上拿到答复时,发现美国政策已经发生180度的变化,因此懊丧而返。罗斯福在很短的几天之内,大正大反,大起大落,戏剧性地迅速改变了对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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