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学者对句法成分长度的研究
这样的问题,在过去的文献资料当中,有的学者也提到了,也注意到了。譬如方梅在谈焦点问题时,举了一个格式,就是“NP……V”的“NP”,比如“张三写的信”,指的主谓结构,不是偏正结构。“张三写的信”可以有两种解释,一个是偏正结构,“你把张三写的信给我看看”,这个“张三写的信”是偏正结构。还有一个是主谓结构,“张三写的信”“李四写的散文”。这个“张三写的信”是一个主谓结构。她讨论的是主谓结构,她谈到,在“NP”跟“V”中间越长,接受的程度越差。比如“小王买的戒指”。“小王买的是戒指”,就相当于“小王买的戒指”。“小王昨天买的戒指”,可以。“小王昨天在镇上买的戒指”,可以接受。但再长一点,“小王昨天在镇上用奖金买的戒指”,她认为就不太容易接受了。如果再加长,“小王昨天在镇上用奖金给女朋友买的戒指”,就不能接受了。“NP”跟“V”中间如果插入的成分,长度越长,接受的程度越差。
武汉大学萧国政教授谈到句子的“成活度”时提到一种情况,就是“吃食堂”这一类。他说“吃食堂”“吃麦当劳”,“食堂”“麦当劳”,成活的程度受处所宾语长度的影响。“吃食堂”,可以,要“吃新盖的食堂楼的食堂”,这个就不接受。“我今天吃会议中心的食堂”,也不太容易接受。“吃麦当劳”可以,但说成“吃五道口西边的麦当劳”,不太能够接受。这有长度的限制。但是他们只是提到这个情况,没有专门论述这个问题。
国外也没人谈长度问题,但国外最早谈到“花园小径句”(Garden Path Sentence)。就是这个句子一开始以为是这样,再往前实际上不是。譬如“张三脏的不像样的衣服已经洗了”。实际是“张三脏得不像样的衣服”,“脏的不像样的”是来说明衣服的,可是一上来以为是“张三脏的不像样”,这就是一种误解,看见有一条路就往那边走了,再往前走,原来此路不通。这里也讲到长度问题,但也只是提到,没有正面加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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