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美法系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以精神错乱作为法庭上辩护(或抗辩)的事由。又称精神障碍辩护。
试用结束,开通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对不起,您所在机构没有获得相应使用权限。若需获得更多服务,请与您所在机构的负责部门或本网站客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