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组织
最后更新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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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义上讲,指具有非营利性质、非政府性质和志愿性质的组织。联合国将志愿者组织定义为:公民所成立的地方性、全国性或国际性的非营利、志愿性组织。它们以促进公共利益为工作导向,提供多元的服务,发挥人道的功能,将人民的需求传递给政府,监督政府政策,鼓励人民参与地方事务,并提供政策分析与专业技能,建构早期的预警机制,协助监督与执行国际协定。狭义上,《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2007)中将其定义为市和区、县志愿者协会及各类专业性志愿者协会等依法成立、专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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