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中造成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的一种,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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