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放弃,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由公安、海关、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及接收公众上交的等行为。
试用结束,开通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对不起,您所在机构没有获得相应使用权限。若需获得更多服务,请与您所在机构的负责部门或本网站客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