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保障残疾人权益,依法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征收的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试用结束,开通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对不起,您所在机构没有获得相应使用权限。若需获得更多服务,请与您所在机构的负责部门或本网站客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