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方的谈判力量以及一系列构成整个经济交换的契约性谈判给定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可能通过投入资源重构合约而获益的状态。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对现存的规则和契约感到满意,而只是改变制度的相对成本与收益对于契约参与各方来说并不合算。定义由美国经济学家D.C.诺斯(Douglass Cecil North,1920-11-05~2015-11-23)给出。与制度非均衡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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