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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Standard Spoken and Written Chinese Language/
最后更新 2023-11-04
浏览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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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使用和管理的专门法律。2000年10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英文名称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Standard Spoken and Written Chinese Language
发布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时间
2001-01-01
所属学科
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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