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中国古代地方政治的贪腐和黑暗(下) -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

回眸中国古代地方政治的贪腐和黑暗(下)

主讲人 王曾瑜

王曾瑜

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历史学家、宋史研究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宋辽金史研究。著作有《宋朝军制初探》等。
最后更新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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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讲讲地方官府内部的人事关系。

      地方官府的人,关系也比较复杂。因为里面一个是有上级官员和下级官员的关系,一个有平级官员的关系,还有官和吏的关系,因为古代的官和吏是两层不一样,也有上级吏和下级吏的关系,等等这些,比较复杂。

      那么从这种情况来说,原来有一句话叫“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周易·系辞》里面的。君子应该对上虽然有礼貌,但是不谄媚;对下也是要保持一种不亵渎、不欺负下级,是这个意思。那么实际上当然不可能。实际上官府里边最常用的就是“上交谄,下交渎”。

      为什么?因为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总的体制下,既然实行不同形式的等级授官制,那必然会滋生各种等级和特权制度下的思想。只问品级,不论是非,是吧?拍上级马屁,好像就成了当官第一要旨。

      这里边有两大说法。

      一个是金朝金世宗说的。就是小官对老百姓比较好、得到老百姓高兴的人,“上官多恶之”,上级都不喜欢他。这个是金朝的世宗说的。

      还有《聊斋志异》里有一篇小说叫《梦狼》,第八卷里边。他是这样说的。

      黜陟之权,在上台不在百姓。上台喜,便是好官;爱百姓,何术能令上台喜也?”(《聊斋志异》)

      这两句话我想把这个当官的要旨就说清楚了。

      因为什么呢?虽然老百姓骂声不绝,许多贪官都是善于迎合献媚上司,建立关系网,打通官场的各种关节,照样能够节节蹿升,神气活现。

      这类东西,甚至有的还横加陷害。

      那么,吏也一样。吏,上级的吏,甚至有时候还可以欺负下级的官。

      第二个就是狼狈为奸,尔虞我诈。

      官里面很多互相牵制。比如宋朝,有一个笑话,说有一个人,是现在临安的,浙江的余杭人,他要到外边去,说要到哪个地方去?他说我只要到两个地方,一个有螃蟹的,一个没有通判的。因为什么?因为通判要牵制他,往往这个通判跟这个人不好。我要到地方哪个州去做官,只要这个地方有螃蟹、没有通判。实际上没有没通判的州,因为都有的,是吧?是开玩笑的话,就是他跟通判关系搞不好,是吧?就这样。

      当然古代也有一些好的,按儒家伦理来规范上家。

      不是没有。这个也有个例子,比较少的。

      当时,司马光当了庞籍的下级,有一次对西夏出师不利,结果庞籍就把责任,本来应该司马光承担责任,庞籍拦下来,庞籍来承担。司马光觉得这样怎么行,把这个事情给朝廷上奏,说这个事情责任在我,不在上司,怎么让庞籍受处分。两个人就争论不休。说明这两人关系,也是有道德,是吧?按照儒家道德来说,一个上级看重下级,尽管下级没有,他代下级受过,下级不干。这种好的情况也不是没有,但总的来说,官场里是很稀有的。这是第二。

      第三个就是讲一下地方官府和豪强大族的问题。

      史实证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等级授职制的政体,植根于阶级社会里边。它在古代是跟租佃制的经济基础结成了互相依存的关系,但是这个政体也可以适用于其他的剥削经济成分。一般说来,经济上的剥削阶级和政治上统治阶级必然是一体,但也不能绝对化,因为剥削和统治毕竟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两者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也有千姿百态的差异。就个别的人而言,有的是先上升为新的剥削阶级,然后再成为新的统治阶级,有的先上升为新的统治阶级,再利用权势成为新的剥削阶级,这个都有。

      由于古代这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所以产生了特殊问题,就是反对地方上的豪强势力,往往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很多好的地方官得到中央肯定,就是因为他能够消除、打击地方上的恶势力、豪强大族。

      古代有一个名词,常有一个名词“武断乡曲”。所以,皇帝有时候很欣赏这些能够对“武断乡曲”施行一些作为的官员。

      汉武帝的时候,西汉规定监察地方政治有六条,有两条就同“豪强”有关。一条,就是说“强宗豪右”,占田过多,超过了制度,欺负弱小了,这个要惩治。一条,如果二千石的官员,就是州守了,阿附豪强了,通行货赂,跟他们有贪污了,这个也要惩治。

      所以这类东西的话。黑社会这个概念不大好定,我也不知道现在法律界怎么定义黑社会。这黑社会,我想应该古已有之。黑社会基本上有一个特点,就是“违法犯禁”。他们利用自己的地方势力,或者怎么样,敢于做违法乱纪、触犯法律的事情。这些豪强大族实际上相当部分就是黑社会。

      这里边说一个科举时代的名词。因为科举时代这样,但各个时代不一样。有个“举人”你们都知道。那个同学,什么叫“举人”?

      对了,因为古代分几级考试,乡试合格的,能够参加中央的考试,简单来说,那么就叫举人。最初的时候,举人的地位在科举中,就宋代时候这举人地位还不算高,没有什么社会身份,因为他当举人不是终身制的。你参加一次考试,考不取了以后,如果中央考试没考取,你举人资格也就没有了。是这样。但后来,到明清时候就变成终身制了。你这一次参加了考试,可以终身是。这个不一样。那么这个名称也不一样。

      一般说来,宋人称“豪右”里边往往有一个是荫护的人,官员的子弟、亲属,一个就是“得解”的举人,就能够去结识豪右。以前也有这样子。但当时来说,宋朝的时候,官员、举人没有这个。到明清不一样,明清的时候举人可以直接做官。宋朝进士可以做官,明清就举人也是“正途”,这条跟宋朝很不一样。

      明朝有个举人,他由举人出身,最后可以做到礼部左侍郎,举人就可以做官,这一点同这个不一样。

      那么,严嵩的儿子卖官,严世蕃卖官,有个举人叫潘鸿业,用了二千二百金就得到知州。举人可以做官。

      雍正皇帝就说,这些官员当中“捐纳出身”,“捐纳”就是买官。他把进士举人称为“正途”出身人员。

      那么实际上,虽然科举制,因为大家知道古代受教育固然也有很多贫穷家庭里面子弟能够蹿升到上层,但大多数还是要有钱人去,是吧?所以明清时候,特地成了一个阶层,就是“生员”。生员是什么?比如国子监的监生之类都是生员,他就有这个名义,都是生员。

      顾炎武有一个《生员论》,这个是很有意思。其实这篇《生员论》写得很好,反映了明清时代一个阶级状况的基本特点。他里面说,所谓生员,因为生员应该是文化程度比较高,是吧?总是有一定资本,实际上十分之七是假冒的。等于现在假文凭,或者甚至有些不学无术的人当了什么之类一样,假文凭,他是十分之七都是假冒。这一点他说的。他说如果十分之七算,天下生员假如五十万的话,就三十五万人都是假冒,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情况,这是相当高的。还有问题,就是生员大部分是地方上的黑恶势力,官府拿他没有办法,除又除不掉。所以他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实际上解决不了,就是这样。这个生员就成了科举制度之下,特殊的属于明清的所谓“缙绅”,明清缙绅。宋代还没达到这样,明清这样,这就成了一个特殊的情况。当然,你不能说百分之百的生员都是缙绅,都是黑恶势力,但地方上黑恶势力、武断乡曲,大部分都从缙绅里面出来。缙绅以外,也有黑恶势力,也有的。但主体,就是地方上黑恶势力的主体就是缙绅,这个是很清楚的。

      那么这个里边就有问题了,地方官同他什么关系呢?是不是说仅仅逐出豪强?按照中央的方法,不是这样的,地方官是相当一部分要同他们勾结的。不勾结,一说话就强龙斗不过地头蛇;不勾结,甚至弄得不好,你这个官员都没法在本地当,待不下去。实际上就形成这样。所以这个东西,在中国历代这方面是比较普遍。这类东西在地方官这方面是很严重。

      这是第三个问题。

      第四问题,就是地方官府和普通平民,主要是农民。

      中国古代的平民在租佃制农业社会主要就是农民。古代农民所受到的最大的危害,大概几方面。经济上剥削,政治上腐败。一个是地租,一个是高利贷,一个就是地方上这些恶势力的欺凌,这三方面。那么官府方面两个,一个是横征暴敛,就是收赋税,一个是司法腐败。这个五条应该是古代农民受苦的主要的五个方面。官府占两方。

      那么前三方面我不说,就说后两方面。

      中国古代的税,是不能够脱离赋税的。因为那天也在谈这个问题。官府他没有税利的收入,他不称其为官,是一定的。因为这些老爷哪儿供,朝廷不可能给你。朝廷相反的,地方财政还要年年向朝廷输送,他就收割了老百姓,收割老百姓一部分上交给中央,一部分自己贪污中饱,或者自己正当的,就这样。所以这个情况之下,横征暴敛历代都是不可避免。

      看起来,好像皇朝刚刚开始建立,有点轻徭薄赋之类的说法,到后代,还是要转成横征暴敛。像宋朝开始就已经这样,后来就更深,是吧?所以我开玩笑,我说祖宗之法,横征暴敛倒是一条宋朝的祖宗之法,肯定是的,跑不了,就是这样,这个祖宗确实留下来的,是吧?这个跑不了。

      古代横征暴敛,确实也是一个问题。有些地方,一个王朝到最后就是这样。

      明末大家知道派了“三饷”加税,辽饷、练饷、剿饷。当时呢,不加饷不行,加饷也不行,就弄成这个局面。

      因为什么?明朝这样一个大帝国,如果从现在角度来讲,综合国力要比北方的清,要大得多。清有多少人口啊?照道理不足与相抗衡的。但是为什么新兴的清能够这样?实际上主要还是一条,明朝整个军事官僚机构烂透了,很多将领实际上养兵玩寇,为什么?把敌人消灭了,我这个将也没用了。留着敌人我反而可以要挟朝廷,是这样一种。所以又打又不真打,就是这么一种情况在那儿了。那么“三饷”,你不加,没法强兵,就都要加;加上去,老百姓负担很重,实际上主要落到贪官污吏手里。

      清朝开始认为“除名厉政”,“厉政”就是三饷,实际上就是这么多。

      还有一个,另外一条就是司法腐败。

      古代豪强欺凌弱小,本来有很多,再加上很多东西都是官府帮他。你比如说,本身宋朝法律规定,地主收租,官府不能催租。你私人经济关系,地主收租,地方官府不能帮地主收租。但实际上,官府就帮了。宋末,特别一个黄震写的里面,反映很充分,在宋末的时候。惨得很,抓起来关在里面,有的农民就饿死。后来发展到官府害了人,就同这个地方上抗租农民互相械斗,是吧?那是很惨。

      这样一个司法腐败,各种各样的情况都是这个。大家知道有一个著名的关汉卿的名剧,就叫《感天动地窦娥冤》,他写的就是古代的司法。这是从一个例子,“不告官司只告天,心中怨气口难言”。不告官司只告天——不好告官司,只好从天上告了。说“心中怨气口难言”了,是吧?就是这样的问题。应该说关汉卿还是基于一种司法腐败的正义感,这个古代名剧里,本质就是写的这样的腐败。

      这两项,古代地方官府施加给农民的两项,一个是横征暴敛,一个司法腐败,确实对民间危害极大,很重。

      还一点就是所谓荒政。

      因为什么?国家本身是一个公共职能,不能说没有功能,那么遇到灾荒,古代有“荒政”——灾荒年的政策。

      这里面就取决于两个因素。荒政,一个是受当时经济技术水平的制约。大面积的饥荒,官府自己也没能力来救荒。不像现在,现在的生产能力强,救荒能力强得多。另外还一个问题,就是主观因素,必然受到地方政治好坏的制约。

      古代荒政,就从朱熹,因为朱熹算是理学家了,他办荒政里边反映的情况来说,就说明办荒政不是一件容易事。就像朱熹这样官员,皇上要想把荒政办好,包括官吏贪污,包括这些豪户囤积居奇、不肯卖粮,有的把掺了糠、掺了碎石的粮食卖给农民,等等各种各样情况,他都碰到。他这文章里面就写的是。所以这荒政本身来说,有各种各样的。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十官九贪的问题。

      中国现在常用“清官”这个名词,是吧?古代是叫“循吏”,司马迁写的《循吏列传》。

      我写过一篇文章,考证过这个问题。

      最初这种清吏是什么呢?比较清闲又地位很高的官,叫清吏,就是这样。最初清官的意思是这样,是吧?地位贵显。

      但是也有说,清吏就是这个,你比如说《三国志》卷九《夏侯玄传》记载的许允,魏明帝看他,衣服很敝旧,衣服都破了,穿了破衣服,他说“清吏也”。也就是现在说的清官。

      那么这个东西,大致到南宋晚期和金、元之际,人们开始不大用古代“循吏”这个词,就用“清官”这个词。

      古代清官,一个为数很少,而且清官在官场里面大多数不得志,也不会得志的,他必然要受到众多贪官的排挤。

      这里面最明显的就是可以举一个宋朝宗泽的例子。宗泽当时在官场屡次受处分,最后做知州。另外一个官,就是现在来说,比他晚了十几年,科举入仕,就是王黼,宋徽宗的时候,没多少时候一下当宰相。你看宗泽还是一个知州,他已经蹿到宰相。宗泽做官,确实做到了自己很清廉,但是屡次受阻。假如没有宋金战争,历史上肯定不知道宗泽。他72岁致仕,就差不多了,为什么会成为名臣?正好在民族危难的时候他挺身而出了。这个生命好像是一颗很暗淡的星,突然亮了一下就没有了。宗泽实际上就是这样的问题。历史上才知道有个宗泽。

      大量清官都是这么受排挤的,其实真正得势的往往是贪官。

      元朝有一个人叫郑介夫,他说道,官员到吏部去报到,好得很。吏部这些人要收贿赂的,你不给他贿赂,贪官有贿赂给他。所以弄了以后,很快贿赂一到以后,派好的差事就派出去了。然后,有个别清官没得钱,对不起,就不给你分配工作,你就得吊在那,吊着了。

      这是比较典型的清官和贪官的事情。

      那么卖官也有,各种各样也有。崇祯皇帝自己承认,他说“吏、兵二部”,我刚才说过兵部在明朝是管武官的,是吧?“用人根本”是吏兵两部。他说,当时文武官什么?“先行贿赂”。贿赂什么?他借债贿赂,借债再官,借了再贿赂以后,上任以后就是搜刮老百姓来偿还贿赂的借款,这样老百姓弄不好。崇祯皇帝已经知道这样的情况,没有办法。

      古代皇帝,是知道一些重要性,也想用一些制度来监视地方官的清廉问题,如监察制度。但是在专制时代,多一重监察,往往多一重腐败,而不能起到一个监察作用,不过多设机构。因为整个惩治贪腐的思路,无非一个设机构,一个派人。实际上大多数官员既然不清,你多设机构,多一重机构、多一重腐败,不可能达到一个惩治的效果。

      明朝是最典型的例子。明朝崇祯皇帝很想振兴一番,就是振兴不了,为什么?他下面就这么一个机构,全是一批烂摊子,烂透了整个机构。最后他自杀的时候,给李自成写遗书很有意思。他这样写的:你进京以后可以杀尽我的文官武将,不要伤我的百姓。他把文官武将都恨透了,因为就是这么意思,所以就是这样情况。

      大家知道《儒林外史》有一句话叫“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吧?这句话本身,大概就应该是清朝的民谚,就是这样。

      所以这个古代就是这样,整个古代地方政府大概就是这样。

      还有的,比如说是,更恶劣的就是像秦桧的时候。宋朝,路一级的机关,比如转运使,提点刑狱,甚至像一路的安抚,都有一个监察作用,监察地方的时候。但秦桧的时候不一样,也是差不多,但是他有一条,就是你要得一个监司这么一个差遣,必须贡献几万贯。那么他们到里面,再去刮下面的官员。下面官员假如败露以后,只要你贿赂,秦桧会保他们。贪官和贪官相连,就大概这个情况。

      我下面我就照原文慢慢地念一下,因为这个说也说得到,念原文比较好一点。

      史实证明,等级授职制必然产生诸如裙带风、卖官等各种人事腐败,必然成为贪官污吏的温床,贪腐现象滋生不息的怪圈,必然出现官官相护的情况,而编织成庞大的贪腐保护网。古代地方政治的贪腐与黑暗的病根,就在于等级授职制;古代地方政治的贪腐与黑暗的必然性,就在于等级授职制;古代地方政治的贪腐与黑暗的总遗传密码,就在于等级授职制。

      我想,我这点应该说,把这个事情的病根,我是这么说。

      尽管朝代不同,但历朝历代地方政治的贪腐与黑暗,简直就是在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这个模子非它,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等级授职制,各种贪腐与黑暗的遗传密码正是在这个模子里得到了世世代代的传承和发扬。换言之,二千余年间,尽管改朝换代不少,但地方政治却形成一整套强固的,说得好听是潜规则,说得难听是黑道,可以完全不受改朝换代的影响,代代相传。一整套潜规则其实并没有人为之著书立说,也没有老师教授,但只要进入等级授职制的大学校和关系网,绝大多数人肯定可以无师自通,而使一整套潜规则,或者说是黑道,薪火传承,不断得到复制,受难遭殃者只能是老百姓。古代的司法腐败和横征暴敛是最关百姓疾苦的两件大事,而受苦最深者自然是占人口主体的农民。其根子固然在中央,而直接施苛政虐刑于农民者,还是地方政府,包括地方官员的瞒上压下。吏户是宋代统治阶级中的一个阶层,吏与官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但其主流则是共同鱼肉百姓。当然,我绝不否认在古代儒家思想的教育下,也确有少量清正廉明的好地方官,但只是支流,不占主导地位。马克思曾精辟地指出,“君主政体的原则总的说来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并且和人性是不相容的。兽的关系只能靠兽性来维持”。马克思主义对专制政治具有兽性的批判,即使就研究地方政治而论,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有的学者不赞成将古代地方政治描得过于黑暗。在十官九贪的基本状况下,十官九贪,宋代有一些记载,我这不引用了,尤其是认为官员的总的情况就是十官九贪。

      贪腐是阶级社会的痼疾,一切剥削阶级的通病。

      谈贪腐问题,不能不涉及阶级问题。你不涉及怎么来谈?提到马克思,你必须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马克思主义,就应该用“马克思阶级论”来分析贪腐问题,是吧?

      只要有阶级存在,阶级之间的剥削和压迫存在,地方政治的贪腐和黑暗是不可能彻底根除的,但民主和法治可以大大压缩贪腐滋生的空间。如果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等级授职制下的地方政治,居然能够以光明面为主,是不符合史实的。可能有个别时期,如唐朝的贞观之治时,地方政治比较清明,以光明面为主,但只会是罕见的情况。当然,即使是在直接选举制下的地方政治,也未必就一定是以光明面为主。但直接选举制与等级授职制相比,无疑是一个根本性的进步,本质性的进步。按马克思主义的教导,只有用直接选举制取代等级授职制,方能真正大大压缩贪腐滋生的空间,这是中华民族进步的历史必需和必然。

      坦率地说,关于地方政治与信息传递的关系,原先并未进入我的研究视角。但现在有的学者提出这个问题,也促使我进行思考。依我个人的看法,在某些突然或紧急的情况下,信息传递的迟速与通塞,对地方政治的行政效率可能有重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但在一般情况下,信息传递对地方政治的好坏,其作用是相当次要的。自古以来,地方官府对朝廷,地方下级对上级的虚报和瞒报,事实上是家常便饭式的顽疾。这其实不是根源于信息传递不通畅的问题,而是根源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等级授职制下的人治和人事腐败。正如我常说,如若不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等级授职制下的人治和人事腐败的理论的制高点出发,去俯瞰和研究制度史,制度史就有可能成为死的制度史。研究中国古代地方政治,正是为了将古代地方政治制度史,写成活的地方政治制度史。

      这个是一个问题。

      我想,我以上谈的一些情况是一些框架性的、浅谈式的,不是谈得很深,也不可能谈得很深。但是我注意到,有一些学者在做对明史方面、政治方面的工作,希望我今天讲这个,这能够引起大家的考虑,也能够思考一下。因为这应该跟我们民族进步和倒退息息相关,休戚与共。只有民族好了,我们自己才能真正好。那么这种情况下,确实一个地方政治的事情,摆在我们面前的事情,需要中华民族发挥政治智慧去解决,这个问题不解决不行。但怎么解决?我提出了病因和解决办法。

    分集列表 (共2集)

    课程简介

    中国古代政治中关系国家安危存亡,而又最关民间休戚祸福者,当然是地方政治。宋人就说:“立国之本在民,系民之体戚者,最切于州县。”这既是古史研究的重要课题,又是目前古史研究的薄弱环节。从传世古代史料的分量看来,更适宜于研究地方政治者,是宋、明、清三代。深入研究地方政治,有助于深层次地剖析古代官场的各种积弊和腐恶,理清古代政治的专制、愚昧和腐败基因的遗传密码。

    王曾瑜老师以马克思主义对等级授职制的批判为指导,分五个方面对古代地方政治予以回顾和总结(中央与地方官员的关系、地方官府内的人事关系、地方官府与豪强大族、地方官府与平民百姓、十官九贪),强调历朝历代地方政治的贪腐与黑暗,简直就是在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这个模子非它,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等级授职制,各种贪腐与黑暗的遗传密码,正是在这个模子里得到了世世代代的传承和发扬。自古以来,地方官府对朝廷,地方下级对上级的虚报和瞒报,不是根源于信息传递不通畅的问题,而是在根源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等级授职制下的人治和人事腐败。研究中国古代地方政治,正是为了将古代地方政治制度史写成活的地方政治制度史。

    课程最后,王曾瑜老师希望治史者对历朝地方政治的重大课题多加注意和关心,并指出地方政治的问题与民族的进步和倒退休戚相关,需要发挥中华民族的政治智慧去解决。

    (视频拍摄于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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