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地方职官有哪些? -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

唐代的地方职官有哪些?

主讲人 杜文玉

杜文玉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并任中国唐史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主要从事隋唐五代史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出版有学术著作10余部,重要的有:《五代十国制度研究》《唐代军事史》《唐高祖与唐太宗》《南唐史略》《狄仁杰评传》《长安吏治》《夜宴:浮华背后的五代十国》等。多次获得国家图书奖及省市社科优秀成果奖。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110多篇。

最后更新 2021-06-11
浏览 40
最后更新 2021-06-11
浏览 40
意见反馈
主讲人 杜文玉
陕西师范大学

    唐朝的地方设有都督府,设有都护府。都督府,设在军事要地,有大都督府都督府、中都督府、下都督府,所以它是个军事长官,但是它兼管民政。都护府设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比如说我们在新疆,有安西都护府,有北庭都护府,我们在今天内蒙古,蒙古国,也包括今天的西利亚,我们唐朝都有都护府的设置这些都护府的长官叫都护,更大的叫大都护,他们要负责这些少数民族集聚地区的安全,社会的稳定。如果少数民族之间互相打仗,都护府它是有权进行安抚或者镇压如果对外作战的时候,这些少数民族的政权要服从都护府的指挥,该出兵得出兵,该出人得出人,该出粮得出粮,它是这样一个体制。在内地,它设州县,州的长官叫刺史,县的长官叫县令。

同主题知识点(隋唐五代制度的发展变化
纸书购买
意见反馈

提 交

感谢您的反馈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反馈!
谢谢!

试用结束,开通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对不起,您所在机构没有获得相应使用权限。若需获得更多服务,请与您所在机构的负责部门或本网站客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