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婚姻的婚龄 -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

周代婚姻的婚龄

主讲人 沈立岩

沈立岩

南开大学博士。南开大学文学院中文系文艺理论教研室教授、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文学理论、中国古代文化与文学思想。
最后更新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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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沈立岩
南开大学

    那么下面我们说这是婚前的相对自由的,但是一旦结婚,情况立刻就变化了。所以这一点我觉得是非常有意思,而且是非常正确的。就说在没有结婚的时候,既然可以两情相悦,那么这时候大家是有相对自由。但是你一旦进入了婚姻这个程序,那对不起,责任就开始出来了。所以《周礼·地官·媒氏》讲,说“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有了名字之后都要在媒氏那登记。名字叫什么,出生的年月日时,都要写下来。“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大家说“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从现在来看有点太晚了,当然也有人说,那时候的人经济条件不像我们今天这么好,说想结婚不太容易,得积累财富,但是实际上也有人说《孔子家语·本命(解)》讲,哀公就问这个问题,他一直觉得很奇怪,他说“男子十六精通,女十四而化”,就都是生理成熟的意思,说“是则可以生民矣”,就是可以生孩子了。“闻礼男子三十而有室,女子二十而有夫,岂不晚哉?”这是不是太晚了?你看连当时的诸侯王,诸侯国君都觉得很奇怪,孔子就答,“夫礼言其极也”,就说这是一个大数。“不是过也”,就说你的结婚年龄不要超过这个时间,这不是他的上限,是他的下限。就是你最晚不要晚过这个时候,“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而许嫁,有适人之道”,也就是说实际上男子从二十开始,女子从十五开始就可以了。“于此而往则自昏(婚)矣”,就可以,比这个岁数大点就可以,怎么结婚都可以,都没问题。所以从婚龄来说,大家知道周代的从《礼》书上来讲,“男子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但实际上这是一个比较,这是一个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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