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标记的普遍性表现为什么? -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

格标记的普遍性表现为什么?

主讲人 黄行

黄行

语言学家。中国民族语言学会会长,《民族语文》杂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副所长。
最后更新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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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黄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

    格标记的普遍性表现为典型的或无标记的施事项和受事项在生命度、定指度、语序、动词一致性和语态等方面互补分布,凡是符合这些分布特性的施事项和受事项,在句中是不需要加格标记的;而违反典型格分布特性的名词一般是有标记的,需要加施/受或者其他的格标记。也就是说,施/受格标记的使用,是选择性并非强制性的。这话有点抽象,我把它具体化,大家很清楚了,就施事格和受事格的标记特征是这样的,特征包括生命度、定指度、语序、语态、动词一致性。我们再来看施事格,它的无标记就是这个斜线左边是无标记的,右边是有标记的。也就是说,举例来讲,当施事格生命度高的时候,是无标记的,低的时候有标记;定指度高无标记,定指度低有标记;语序在前无标记;主动无标记,自动无标记;有动词一致性无标记。那么反过来受事是正好相反,就是当生命度低的时候它是无标记的,定指度低的时候无标记,诸如此类。施受从它分布特征来讲,它正好是一种对立,当它无标记的时候,施事和受事都是。可能你们教普通语言学或者看,总觉得说阿尔泰语系格标记极其发达,什么格,名词加什么格,十几种格,实际上你去看真实文本语料,它很多时候是不加的,它就直接说了,根本没有格标记,不像我们语法书上说得那么典型,那么理想。为什么呢?跟这有关系,当它属于无标记的状态下,是不需要加标记的。那么我们换句话说就是即使是有格形态的语言,常态下的施事项和受事项是不需要加施事和受事标记的,或者是这种零形式的格标记。比如说可能大家有格标记的语言,我们现在大概没有任何印象,除非你是阿尔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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