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路德如何解读宗教戒律? -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

马丁·路德如何解读宗教戒律?

主讲人 杨慧林

杨慧林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责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校长兼文学院院长、基督教文化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比较文学学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专家评审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专职研究员。 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方文论和宗教学。

最后更新 2021-06-11
浏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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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杨慧林
中国人民大学

    只有一个人的说辞说到根子上,就是宗教改革的最主要代表人物——马丁·路德。马丁·路德举了一个例子,对十戒中的“不可起贪心”提出怀疑,他说人不贪是可以的,人不起贪心是不可能的,连贪心都不能起,还是人吗?他觉得很奇怪,就是我可以不贪,因为我觉得贪这不是好事,但是这是我在要求我不要做这样的坏事,可是贪心好像不太可能不起。马丁·路德说,如果这一条都做不到的话,就说明这十条都不是为了让人做的,要不然怎么可能十条戒律有一条做不到,其他九条得做,逻辑上不通。他说戒律不是为了让人遵守,而是为了让人知罪。知道自己的罪(sin),是我们的不完美,知道自己有缺陷,知道自己是有限的,你是一个人,你是一个很平凡的存在,如此而已。这个说得非常精彩。基督教《圣经》里的爱你的敌人,不是为了让你真的爱你的敌人。现实里面我们把每个人都教育成爱你的敌人,这世界也一样很可怕。我们都爱那些敌人,世界得乱成什么样。但这些戒律告诉你,神圣的要求凡人不能做到,所以这不是你能的,而是你得到的恩典,如果你这样宽恕了别人,不是你要宽恕人,而是你得到了一种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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