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翻身农奴把歌唱第一集
各位观众,欢迎收看这一期的《镜头记忆》系列节目“共和国的足迹”。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年,也是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西藏虽然在1951年实现和平解放,但考虑到实际情况的特殊性,在和平解放之初西藏依然保留了原有的封建农奴制度。直到1959年,在平息达赖集团的武装叛乱中,西藏开始实行民主改革,开创了西藏人民掌握自己命运、当家作主的新时代。
西藏,位于中国的西南边陲,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当历史进入20世纪中叶时,西藏仍然处于由官家、贵族、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专政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达赖喇嘛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的主要首领,同时兼任西藏地方政府的首脑,集政教大权于一身。达赖喇嘛本人既是这个政教合一制度的总代表,也是最大的农奴主。广大农奴及奴隶在极其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艰难生存。西藏社会处于极度贫穷落后和封闭萎缩的状态。
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和中国的其他地方一样,西藏也遭到了帝国主义列强的疯狂侵略。
直到1949年初,随着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中共中央对解决西藏问题的考虑和筹划逐渐明晰和具体,并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1949年2月,毛泽东在河北平山西柏坡与来访的苏联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谈到了解放西藏的问题。毛泽东指出:“西藏问题也并不难解决”。
在新中国即将成立前夕,为了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完成祖国领土和主权的统一,中共中央作出解放西藏的战略决策,命令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建设西藏。
1949年8月,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指示中共中央西北局和第一野战军,在进军西北时,要为解决西藏问题作准备。随后,又根据实际情况,将进军西藏的战略任务主要赋予中共中央西南局和第二野战军。1950年10月,进军西藏的人民解放军解放昌都,粉碎了帝国主义和西藏地方分裂势力企图阻止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的阴谋,打开了进军西藏的大门。
中共中央在决定进军西藏的同时,采取一系列举措,争取同西藏地方政府谈判,和平解放西藏。因为,西藏如果能够实现和平解放,对于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保持西藏社会的稳定是十分有利的。为此,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北局都大力做争取工作。
1951年4月,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团抵达北京。经过一个月的谈判,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签订,宣告了西藏的和平解放。和平解放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势力的侵略和羁绊,维护了国家主权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实现了藏族与全国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为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基础。5月28日,《人民日报》用藏汉两种文字对外公布了协议的全文,并报道了和平谈判的经过。
《十七条协议》一经公布,立即受到全国人民的热烈拥护和欢迎。在公布的第一天,班禅大师及班禅堪布会议厅全体人员发表声明,拥护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6月1日,班禅致电毛主席,表示真诚拥护协议,为实现协议,为西藏民族永远地脱离帝国主义的羁绊、获得解放和发展而努力。10月24日,达赖喇嘛致电毛主席,拥护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根据协议规定,人民解放军驻藏部队克服重重艰难险阻,分别从四川、云南、青海、新疆等地向西藏进军。1951年9月26日,西藏地方政府在拉萨举行隆重的欢迎仪式,欢迎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
人民解放军驻藏部队在五星红旗和毛泽东、朱德画像引导下,以军乐队、红旗队为前导,在《解放军进行曲》的乐曲声中,举行了盛大的入城式,威武雄壮地进入拉萨城区。西藏地方政府各级官员、三大寺的活佛、堪布、藏军以及各族各界僧俗群众两万多人夹道热烈欢迎。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向进藏解放军献上了象征吉祥的哈达以表敬意。拉萨全城红旗招展,鼓号齐鸣,哈达纷飞,人山人海,人们争相目睹这一盛大的历史场面。
中央政府保护西藏的政治、宗教制度,帮助发展西藏的经济文化,改善人民生活。为了改善西藏的交通状况,党和政府修筑了康藏公路和青藏公路。这两条公路建成通车后,大批物资源源不断地运到西藏。西藏的社会经济在中央政府的帮助下有了很大发展。
随着旧西藏原有极度封闭落后的状态被打破,实行民主改革,成为了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成为了西藏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必然趋势。
西藏和平解放时,中共中央考虑到西藏的实际情况,在《十七条协议》中明确规定:“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
1956年9月4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出《关于西藏民主改革问题的指示》,指出:“西藏地区的民主改革,必须是和平改革”,“西藏的民主改革,必须在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上层真正愿意改革的时候再去改,并且在改革中要坚决做到少出乱子和不出乱子,否则宁可暂缓进行,而不要勉强进行。”同时,中央作出西藏六年内不实行民主改革的方针。
然而,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在帝国主义和敌视中国的外国反动势力的唆使和支持下,采取阳奉阴违的手段。他们一面对中央虚与应付,表示拥护中央的决定,一面暗中与国外反华势力相勾结,加紧策划分裂祖国的活动,在西藏各地不时挑起局部武装叛乱,并加强其内部的统治和控制,极力巩固其罪恶的农奴制度。
到1958年前后,西藏的局部叛乱逐步升级,严重威胁到西藏各族人民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生产、生活和生命安全。对此,中央指示西藏工委和驻藏人民解放军一再采取克制和忍让态度,并寄希望于西藏地方政府担负起平息事态、制止叛乱的责任。但是,西藏地方政府及上层反动集团却反其道而行之,由暗中支持武装叛乱逐步演变为公开支持并亲自组织武装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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