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五星红旗在联合国升起
各位观众,欢迎收看这一期的《镜头记忆》系列节目“共和国的足迹”。这张照片定格了新中国的外交部副部长乔冠华著名的“仰头大笑”。20世纪70年代,中国重返联合国,乔冠华率代表团第一次就坐中国席位,以这充满自信与自豪的大笑给世界留下深刻印象。
中国是联合国创始成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同时也是1945年旧金山制宪会议的发起国之一和会议四主席之一,对联合国的诞生起了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的代表董必武作为中国代表团的成员,参加了制宪会议并在《联合国宪章》上签了字。然而,解放前的中国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大国,国民党政府沉溺于内战,致使中国在联合国的作用有名无实。
1949年中国人民推翻了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的反动统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从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那一天起,就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理所当然地享有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但是,由于美国的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席位一直被台湾国民党当局所占据。围绕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中国政府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和斗争。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多次致电联合国秘书长和联大主席,申明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就必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驻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根本不能代表中国的蒋介石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及其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
但是,直到20世纪50年代末,关于恢复中国合法权利问题的提案,被美国以“延期审议”为名,蛮横无理地搁置在一边,后来又玩弄花招,曲解联合国宪章,把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这样一个简单的程序性问题,说成是一个需要以大会三分之二多数才能通过的“重要问题”,为新中国进入联合国设置了重重障碍。为争取中国的合法权利,中国政府决心做“不懈的、不疲倦的斗争”。
到了60年代末70年代初,世界政治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和亚非拉一系列新独立国家不断加入联合国,美国的阻挠越来越困难。亚非拉国家在联合国成员国总数中已拥有三分之二的多数,打破了少数国家操纵国际事务的局面。中国对亚非拉国家一贯支持与援助的立场,使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有利因素大大增加。
1961年第16届联大突破美国设置的障碍,同意将中国在联合国席位问题提交联大讨论。为继续阻挠联合国正确解决中国代表权问题,12月15日,美国操纵联大通过所谓“重要问题”提案,规定凡任何改变中国代表权的提案,都必须由联大2/3多数赞成才能决定。这是对《联合国宪章》的严重违反,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21日,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严厉谴责“重要问题”提案,指出:“这个蹂躏《联合国宪章》,侵犯中国主权的决议,是完全非法的、无效的”。”
1971年9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召开前,美国同日本等国提出了关于中国代表权问题的两项提案。一是“重要问题”提案(也被称作“逆重要问题”提案),即任何剥夺“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的建议都是重要问题;二是“双重代表权”提案,即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进入联合国,但不剥夺“中华民国”的代表权。美日企图制造“两个中国”的举措,遭到中国政府的强烈反对。
1971年9月21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开幕。中国代表权问题是大会的主要议题。10月25日,第26届联大对恢复中国合法权利的提案举行表决。大会首先对“重要问题”提案进行表决。当电子记票牌亮出59票反对、55票赞成、15票弃权,否决了“重要问题”提案时,整个大厅沸腾起来,掌声持续了几分钟。接着表决阿尔巴尼亚等23国提案,表决前,美国代表节外生枝,要求删去关于立即驱逐蒋介石集团代表出联合国的一节,遭到大多数国家代表反对。阿尔巴尼亚等23国提案作为2758号决议,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当电子计票牌再度亮出表决结果时,大厅里再次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和雷鸣般的掌声。2758号决议的通过,使美、日等19国的“双重代表权”提案成了废案。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星红旗第一次在联合国升起。
中国重返联合国,是中国外交工作的重大胜利,也是世界正义力量的胜利。从此,作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席了联合国的历届会议,与其他会员国一道,在联合国组织内为实现联合国宪章的宗旨、贯彻联合国宪章的原则、维护世界和平、加强各国友好合作、促进人类进步事业,作出了自己的不懈努力和重要贡献。
1971年11月15日,中国代表团首次出席联大全体会议,受到极其热烈的欢迎。57个国家的代表在会上致了欢迎词。中国代表在联合国讲坛上庄严宣布:中国一贯主张,国家不论大小穷富一律平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应当成为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准则;各国人民有权按自己的意志选择本国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任何国家无权对别国进行侵略和干涉;中国坚决反对大国欺负小国、强国欺负弱国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得到全面恢复后,派出官员和专家参加了联合国许多机构和组织的工作,有的还担任重要职务。
中国始终不渝地为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竭尽自己的努力。在历届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会议上,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原则,主持正义,积极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权益,谋求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的公正、合理解决,发挥了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作用。
1974年,邓小平同志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了联合国第六届特别会议。他在会上对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任务和所起的作用作了深刻的阐述,庄严宣布中国属于第三世界,永远不做超级大国。
中国在联合国所有活动中主持正义,反对强权,一贯主张通过政治途径和平解决冲突和争端,反对动辄采取军事干预、经济制裁等强制手段,积极促进各国友好与发展,赢得了朋友和信任,国际信誉不断提高,在世界上的影响也日益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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