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 -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

1982年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

最后更新 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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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下发一号文件,肯定我国农村正在出现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此后,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后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得到了普遍推行。

    当代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起步的,农村改革是以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行和推广为最基本标志的。“文革”结束之后,党和国家从那场浩劫中走出来,农民也开始从禁锢自己发展的桎梏中挣脱出来。1978年春天开始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拉开了思想解放的序幕,在关于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激烈争论中,农民开始思考适合自己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安徽,是中国中部的一个农业大省,1978年夏秋之际,安徽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肥西(小井庄)、来安、凤阳等县部分农民为了抗灾自救,自发地搞起了包干到组、包干到户等形式的生产责任制。1978年底,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在一份土地承包契约上摁下18颗鲜红的手印,冒着坐牢的危险,大胆决定实行彻底的承包责任制——大包干,偷偷地分田到户、联产承包,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从此拉开。

    然而,无论是包产到户还是包干到户,在当时的中央文件中都还未被允许,因而不少人担心这样做会离开社会主义的原则。尽管这种做法在长时间里没有得到中央认可,甚至还被当作“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受到批判和压制,但由于能促进生产发展,因此在广大农民中具有普遍的认同感和深厚基础。

    农民们自称大包干是:“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收获粮食后,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种做法把劳动成果和农民的收益直接相联系,广受农民欢迎,增产效果也非常明显。1979年秋收结束,小岗村一年就打了13万多斤粮,这相当于小岗村1955年到1970年的1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这年,小岗村向国家上交粮食2.5万斤,红薯0.5万斤,油料作物2.5万斤,还第一次偿还了国家贷款800元。

    大包干是中国农民变革农村生产关系和解放生产力的一个伟大创举,得到了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有力支持,并克服了来自“极左思潮”和“两个凡是派”方面的严重干扰。

    邓小平对农村出现的改革势头,更是给予了肯定和支持。1980年4月2日,他在同中央负责人谈农业问题时讲道:“要使每家每户都自己想办法,多找门路,增加生产,增加收入。有的可包给组,有的可包给个人。这个不要怕,这不会影响我们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5月31日,他又在同有关负责同志谈话时明确肯定了安徽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做法,认为这样搞不会影响集体经济,并指出“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这些讲话,对于推动农村改革起了重要作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于把生产队的统一经营与家庭的分户经营结合起来,把农民的切身利益同产量密切联系起来,有效地克服了平均主义和干活大呼隆、瞎指挥的弊病,有利于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

    由于联产承包,农民在集体经济中的地位由单纯的劳动者变为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变为真正的主人翁,受到农民的欢迎。家庭联产承包制,因为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阶段的规律,从而迅速释放出了农业生产的巨大潜能。

    1980年9月14日至22日,中共中央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会议,着重讨论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这次会议的纪要肯定了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没有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从而打破了多年来把包产到户等同于分田单干、等同于资本主义的观念,实现了党在农村政策上的重大突破。

    至此,包产到户和承包责任制得到中央政策上的认可。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遍及安徽,风靡全国。到1984年底,全国96。6%以上的生产队实行了包干到户和包产到户;当年全国粮食产量高达4200亿公斤,人均400公斤,第一次跃居世界平均水平。与此同时,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其强大生命力向林、牧、副、渔各业迅速拓展,促成了全国农村各行各业蓬勃发展、竞相赶超、从未有过的大好形势。

    1982年元旦,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农村工作1号文件正式出台。文件突破了传统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框框,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充分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制的优越性:“联产承包制的运用可以恰当地协调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并使集体统一经营和劳动者自主经营两个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从而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正了名,为几年来的关于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争论画上了句号。

    从1982年到1986年,中央连续五年都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予明确肯定,并在政策上积极引导,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改革的突破和农业生产的发展。在世界不少国家和地区饱受粮食危机困扰之时,中国国内粮食供求平衡、粮价平稳、库存充沛。

    家庭联产承包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适应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的、具有广泛适应性的生产组织形式。它的广泛兴起和推行,给中国农村带来了一场革命性的变革,直接导致了我国农村社会结构的革命。农村改革的发展及其成功,还直接推动了城市改革的进行,形成了由农业到工业、由农村到城市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改革洪流,同时也推动着农村本身的改革向更深入、更广阔的领域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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