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
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镜头记忆》系列节目“共和国的足迹”。
199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十四大指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确定什么样的目标模式,是关系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十四大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由此进一步加快。
长期以来,不论是马克思主义者,还是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家和学者,都把市场经济看成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经济形势,强调市场经济只能与私有财产制度相联系,认为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是根本对立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对这一传统观念的突破,中国的经济体制也由此从计划经济逐步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邓小平从1979年开始,先后多次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1992年1月至2月,邓小平同志巡视祖国南方,就中国的改革开放发表了重要谈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这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奏响了中国改革开放迈向新阶段的号角。中国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始进行深入的探索与改革。
1992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十四大正式确立了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的指导思想,明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重大突破。
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的发表和中共十四大的召开,给中国大地带来滚滚春潮,中国迎来了建国以来较好的发展时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步伐相适应,中国经济领域的各项改革相继展开,经济发展保持良好势头,国家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开始步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
以“十四大”作为标志,中国体制改革进入攻坚的阶段。“十四大”以来中国大幅推进财政、税收、金融、外汇、计划、价格和投资融资等的体制改革。深化改革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国企改革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深化,迈出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步伐,同时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
确立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改变了以前计划经济统的过死,资源配置不平衡的弊端,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为了各自价值的实现,市场主体之间必然激烈竞争,优胜劣汰。这一机制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经营规模,以便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极大的鼓舞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社会生产力进步。
当然市场也不是万能的,资本主义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所导致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就是市场失灵的严重后果。因而,在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之后,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计划调节手段来弥补市场的缺陷,这就形成了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
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从经济运行的全局出发,按预定的目标通过宏观经济政策、经济法规等对市场经济的运行从总量上和结构上进行调节、控制的活动。在发挥市场基础作用的前提下,加强宏观调控不仅是弥补市场失灵的一般要求,而且为中国市场的健康发育提供了必要保证。
中国的经济制度在所有制结构上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因而国家对市场的调控具有较雄厚的物质基础,又有牢固的政治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所以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发挥计划与市场两个手段的长处,把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结合起来。
十四大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以及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相关决定以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重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改革的不断深化,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中国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动荡和国内严重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严峻考验。
2008年,中国遭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国际金融海啸和经济危机蔓延,国际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暴涨暴跌,美国次贷危机升级为世界金融危机,西方主要经济体陷入衰退。在如此错综复杂的大背景下,中国对宏观经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财政政策从“稳健”转为“积极”,货币政策从“从紧”转为“适度宽松”。 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使得中国经济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这也充分体现了宏观调控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历史形式,也可以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新阶段。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中国从一个经济发展起点低、人口基数庞大的国家,一跃成为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从贫弱走向富强,综合国力的跨越为世人瞩目。中国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实践已经证明,而且将来会进一步证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市场经济能够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有效促进生产力发展。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39
- 40
- 41
- 42
- 43
- 44
- 45
- 46
- 47
- 48
- 49
- 50
- 51
- 52
- 53
- 54
- 55
- 56
- 57
- 58
- 59
- 60
- 61
- 62
- 63
- 64
- 65
- 66
- 67
- 68
- 69
- 70
- 71
- 72
- 73
- 74
- 75
- 76
- 77
- 78
- 79
- 80
- 81
- 82
- 83
- 84
- 85
- 86
- 87
- 88
- 89
- 90
- 91
- 92
- 93
- 94
- 95
- 96
- 97
- 98
- 99
- 100
- 101
- 102
- 103
- 104
- 105
- 106
- 107
- 108
- 109
- 110
- 111
- 112
- 113
- 114
- 115
- 116
- 117
- 118
- 119
- 120
- 121
- 122
- 123
- 124
- 125
- 126
- 127
- 128
- 129
- 130
- 131
- 132
- 133
- 134
- 135
- 136
- 137
- 138
- 139
- 140
- 141
- 142
- 143
- 144
- 145
- 146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8139号